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发布者:田甜发布时间:2017-12-07浏览次数:841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与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相符合的选拔方式,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申请考核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报名及申请材料

1、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须在我校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博士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并22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申请材料须添加统一格式的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邮寄须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邮寄材料截止时间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不接收非中国邮政EMS以外的任何邮件。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收件人:研招办,邮编:266580,信封上请注明博士报名材料。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须本人签名)。

(2)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须在报到前补交)。

(3)  已毕业硕士生,须提供硕士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须提供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  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和同等学力提供)。

(6)  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下载我校2018年博士报名专家推荐书,推荐人签名、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内容不能重复)。

(7)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  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10)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复印件,包括:TOEFLGREIELTSCET-4CET-6

(11)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须下载我校体检表,体检结论要明确,如合格、正常、健康、未见异常等)。

(1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招生专业目录中要求的相应材料。

 

2、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简章,由研究生院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学院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本学院的具体要求,导师对所报考生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学院考核人员名单。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考核

1、考核办法

1)通过学校和学院资格审核且获得导师确认者方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考核录取。同一导师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导师名额上限,导师不同意接收的学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2)学院成立至少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该小组包含申请人选择的导师。

3)考核采取无记名赋分制,由考核工作小组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定量评价,并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由我校和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外语考核

由学院组织,按百分制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读,以及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1)  听力测试。

(2)  英语自我介绍。

(3)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文献阅读理解与翻译。

4、专业基础素质考核

由学院组织,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为基础,考核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每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5、创新能力考核

以面试问答形式进行,满分100

1)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2)考生提交包括硕士课题研究工作详细介绍、科研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设想的纸质版报告(3页以内)。针对纸质报告的3个方面,以PPT形式做学术报告,时间10分钟,并回答专家问题。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其进行考评。

三、成绩计算

最终成绩 =外语考核 *0.2+专业基础素质考核总分/考试科目门数)*0.3 +创新能力考核成绩*0.5

四、录取

1、为提高应届生报考博士的比例、提高脱产攻读博士学位人数的比例,博士录取的优先顺序是应届生、脱产攻读博士学位者、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通过导师组审核的三类考生分别排序,第一类录取结束后录取第二类,以此类推。

2、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公示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监督机制

1、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监督小组,如果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异议,可向监督小组反应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