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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控院发[2018]13号-硕士研究生导师选配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19-03-01浏览:419

信控院发[2018]13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导师选配实施办法(试行)

 

 

一、 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限额

各学位点根据招生计划及导师规模,结合硕士生导师的学科贡献,确定每位硕士生导师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限额基数,要求研究生导师限额基数总和占招生计划数的50%80%

各学位点根据硕士生导师的学科贡献(参考学科评估体系)情况,调整每位导师的招生限额,要求调整后研究生导师招生限额总和占招生计划数的110%150%

调整依据具体(包括优先级)如下:

  1. 国家级成果奖(含教学、科研),★★★★★;

  2. 国家级学术人才称号,★★★★★;

  3. 省部级以上学科平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

  4. 国家级精品课程(含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等),★★★★☆;

  5. 省部级学术人才称号,★★★★☆;

  6. ESI高被引论文,★★★★☆;

  7. 省部级成果奖(含教学、科研),★★★★;

  8. 省级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9. 职务专利转化,★★★☆;

  10. 省级(以上)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11. 国家级规划教材者,★★★;

  12. 国家级科研项目(项目合同或任务书能体现承担着信息),★★★;

  13. 重大横向科研项目(经费100万以上),★★;

  14. 学院、学校人才建设工程项目,★★;

  15. 学院其他文件规定的招生优惠政策,★;

  16. 学位点规定的其他依据,☆。

二、师生双选方法

硕士生导师的选配应按照师生双向互选的方式进行,各学位点可制定符合本学位点实际的硕士生导师选配实施细则。

学校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名单后,各学位点将导师招生限额情况(基数/调整)汇总表上报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学院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生效执行。

师生确立互选意向填写《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师生双向互选意向书》,交学院存档。

三、其他

每位导师指导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能超过12人。

各学位点要严格落实硕士生导师选配实施细则,明确硕士生导师选配过程中导师学生的责任与义务,对违反本方法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警告、记过、(导师)招生限额减少、(学生)劝退等处理。

各类奖项认定按照学科评估标准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定。

各学位点招生计划按照当年(或上一年度)计算,学院根据学位点研究生导师选配执行情况、毕业研究生质量/成果、结合学院招生计划总数调整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根据学院发展及学科评估体系,本方法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本办法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891



主题词:研究生  导师选配  实施办法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89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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