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岗位聘期期满考核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期满考核: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聘期期满人员。
(二)中期检查: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聘期期满人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聘期考核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学校岗位聘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教职工提交至学校层面的有关聘期考核的争议和纠纷。
(三)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监督和检查工作组,负责监督岗位考核与聘用相关工作,检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教学科研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教师系列教授二、三级岗位的师德专项考核和中期检查工作,教授四级及以下岗位、思政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师德专项考核、聘期考核、中期检查工作。
党政部门、直附属单位、实体化运行研究机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的师德专项考核、聘期考核、中期检查工作。
(五)学校负责教授二、三级岗位的聘期考核和教授四级及以下岗位考核结果的审核。
三、考核(检查)内容
(一)聘期考核:以岗位聘用合同中的岗位职责与任务为依据,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核,并确定期满考核结果。
(二)中期检查:以岗位聘用合同中岗位职责与任务为依据,对教职工师德师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能否按期完成聘期任务进行评估,并做出中期检查结论。
四、考核(检查)结果的使用
(一)期满考核:结果等次及应用分别按中石大东发〔2019〕11号、中石大东发〔2019〕12号、中石大东发〔2019〕13号、中石大东发〔2019〕14号文件执行,其中教师岗位、思政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优秀的标准按《教师、思政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优秀基本条件》(附件1)执行。
(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结论分为“已完成聘期任务、预计可完成聘期任务、完成聘期任务困难”三个等次。
对于师德师风优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前完成聘期任务的,中期检查结论确定为“已完成聘期任务”;对于师德师风优良、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任务核心指标过半的,中期检查结论确定为“预计可完成聘期任务”;其他情况的中期检查结论确定为“完成聘期任务困难”,对于完成聘期任务困难的教职工,相关单位应逐一做出具体分析,帮助其制定后续工作计划,加强指导和督促工作。
五、考核(检查)程序
(一)期满考核:各系列岗位分别按中石大东发〔2019〕11号、中石大东发〔2019〕12号、中石大东发〔2019〕13号、中石大东发〔2019〕14号文件执行。
(二)中期检查:按照个人自评、单位检查、学校审核的程序进行。
六、申诉
教职工对聘期考核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间向所在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须在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回复申诉人。若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聘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诉。
七、时间安排
期满考核工作暂按以下日程进行,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一)1月10日前,各单位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人员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办公楼1204房间。
(二)1月10日前,个人完成聘期考核平台的填报和自评(数字石大-e站通-人事服务-选择相应岗位类型考核入口),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工勤技能岗位聘期考核表》(附件3)。
(三)1月12日前,二级单位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师德考核办法》对申报人进行师德专项考核,完成教职工期满考核材料的审核并进行公示。
(四)2月26日前,二级单位完成本单位的期满考核工作并报送结果(附件4)。
(五)3月1日前,学校完成考核结果的核查、评议及审核。
八、其他有关规定
(一)在考核工作中,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10号)及《关于重申职称评审、聘期考核与岗位聘用工作纪律的通知》(人事发〔2019〕2号)中要求的工作纪律。各级组织机构的组建须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的回避制度。
(二)工作业绩认定按中石大东发〔2019〕11号、中石大东发〔2019〕12号、中石大东发〔2019〕13号、中石大东发〔2019〕14号文件执行。
(三)本通知中考核优秀标准涉及的奖励、项目、论文期刊分类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奖励、教学项目、教学论文期刊分类目录(2018版)》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奖励、科研项目、科研论文期刊分类目录(2018版)》执行。
(四)在东营园区工作人事关系隶属于教学院部的教职工由东营园区党委办公室、管委办公室进行考核(检查)。
九、工作要求
在材料审核、考核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一旦出现问题将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聘期考核工作关系到学校发展大局,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纪律,做好宣传和教育引导,确保聘期考核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联系人:高洪福
联系电话:86981806
邮箱:rsc@upc.edu.cn
附件5:岗聘相关文件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