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学生组织: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院各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为党育人的主责主业,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在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榜样,促进工作发展,现将2023年度院级表彰工作的通知下发,请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共青团干部
2.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要求
1.各团支部、团总支参照评选申报条件和评选办法(附件1-2)。
2.各学生组织五四表彰申报名额单独通知。
3.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严格规范程序,及时上报材料。各年级团总支、学生组织汇总后将附件3、4于2024年5月20日前发送至upc_kztw@163.com。
联系人:
孙志昊 0532-8698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