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2级硕士研究生等相关学生: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潜心学术和研究,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关于开展2022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评定学业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http://csun.upc.edu.cn/2024/0508/c4439a430780/page.htm),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实际,现将2022级硕士研究生(同时包含2023级本研一体化培养硕士生、其他存在因休学、保留学籍等特殊情况与本次一并评选的学生)学业奖学金第二次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学校《研究生手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22]58号,详见附件1)和《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见附件2),相关成果的认定日期为2022年9月1日(含)至2024年6月10日(含)。
二、评审程序
1、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年度评审工作实施要点和流程。(6月7日前)
2、学院按照专业分配奖学金各等次名额,并发布正式评审通知。(6月8日前)
3、学生准备支撑材料,学院公示相关加分、减分项目,汇总成绩并公示。(6月11日)
4、学院公示结果,并在公示期内及时受理学生监督意见,及时公布最新结果。(整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为6月12日-6月17日)。
5、学院向学校报送评审结果。(6月18日)
三、评审要求
1、全体与本次奖学金评审相关学生应认真查看相关评审文件,了解评审政策。有任何疑问应在评审结束之前(6月11日之前)与辅导员、导师等充分沟通,避免因不了解政策错失相关奖励。
2、全体相关学生应如实向学院提交资料,特别是有受处分、学位课程不及格等不符合评审条件的要主动与辅导员沟通,及时确认受奖资格。因瞒报、谎报等参评者,受奖资格一律无效。学校将依法依规追回资金,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处分。
3、全体相关学生应及时提报资料,因个人未及时提交资料影响个人受奖资格、等级等,责任自负。
4、有任何问题,学生均可在公示结束之前与学院沟通,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诉求。
四、材料清单
1、思想品德部分: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优秀集体包括优秀班集体、样板党支部、优秀党支部、十佳团支部、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学院优秀研究生工作室、学院优秀宿舍等。以班级为单位汇总。
2、学业考试成绩部分: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供原始成绩数据,辅导员助理整理后,以班级为单位核实、汇总。
3、科研成果及创新能力部分:所有发表论文必须出具论文或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并经导师签名认可;各类比赛的证书证明,包括互联网+、挑战杯、数学建模、研电赛等。以班级为单位汇总。
4、社会服务部分:赴校外集体参加社会服务或志愿服务活动加分需要有相关的通讯报道和图片作为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汇总。
5、导师综合评分:学院将以课题组为单位下发名单,并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收集导师评分。
6、专业实践(仅专硕才有):作为鉴定外出实习的依据,需提交相关行程票据的复印件、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和导师签字的证明信,以班级为单位汇总。
五、特别说明
1、2022级第一次开题未通过和第一次中期检查未通过的学生,自动按照三等奖学金上报,第二次开题通过(名单已出)和第二次中期检查通过后(名单未出),按照三等奖学金发放,不通过者,不予以发放。受学校处分者,无评审资格。
2、2023级本研一体化培养硕士生,只要未出现学位课程不及格、受到学校处分等,自动按照一等奖学金上报。学生无需提交任何资料。
六、资料上报
个人提交本人加减分汇总表(见附件3:样表示例),所有个人支撑材料电子版放入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班级+姓名(文件夹内,需要按照模块S1/S2/S3/S4/S5/S6,再分别建子文件夹),发送给班长。
班长将所有资料6月11号14:00之前以班级或者课题组为单位打包压缩提交给刘天宝同学汇总。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蒋老师0532-86983461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docx
附件2: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0606.doc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