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学位申请人员:
现将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为4月1日、4月2日。
2.审查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必修环节、在读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学位论文以及学籍学费等。研究生导师首先要对学位申请人的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和学位论文质量进行认真审核,把好初审关。经导师批准后,申请学位人员须在4月1日、2日提交有关资料和信息,参加资格审查。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同等学力、高校教师资格审查时,需将相应的资格审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外加白色封皮。
另外,已获得博士毕业证书且本次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同等学力、高校教师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到指定地点采集照片,并将2吋纸质照片及其电子版(文件名:身份证号.jpg)交到教学办(工科楼A座121)(此照片由教学秘书按照上述格式导入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中)。照片采集地点:学生公寓17号楼一层的“虹美数码”店。
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照片采集工作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的安排进行。其中,通过补拍方式进行采集的研究生,将纸质照片及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照片(文件名:身份证号.jpg)交到所在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3.学院对本单位申请学位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特别是博士学位申请人员所发表的文章和成果)逐一审核。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按照《关于推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东发[2010]4号)要求,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答辩的人员均需参加论文预答辩。预答辩应在学位论文评审之前进行。
为加强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的审查,学院要组织开展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确保在职人员学位论文质量。
三、学位论文评审及学术规范检测
1.学位论文评审应安排在4月15日至5月15日之间进行。
2.学位办公室将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论文进行隐名评审。隐名评审人员名单将于4月10日公布。被抽取需要进行隐名评审论文作者应按规定制作并向学院提交隐名评审论文。学院于4月13日将隐名评审论文收齐报送学位办公室。其中,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每人需要提交7份隐名评审论文,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每人需要提交3份隐名评审论文。
3.其余学位论文评审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评审专家名单须经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研究生不得直接向评审专家呈送论文和探询、催要评审意见。
4.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规范检测。在资格审查期间,申请学位人员需向学院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从引言至参考文献部分),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pdf。学院将于4月3日将所有待检测学位论文送交学位办公室。
四、答辩安排与要求
1.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6月5日之前。硕士学位学位论文答辩应按学科或培养方向分组统一进行答辩,因特殊情况需要单独答辩的应提前提出申请。为充分调动学位申请人员和答辩委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答辩效果,保证答辩质量,学院在硕士学位申请人员中试行答辩末位复审制度(即将每个答辩小组的答辩人员按照答辩成绩降序进行排序,将每组末位1~2人按学科重新组成一组,组建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为主要成员的答辩委员会,重新答辩,进行复审。)。
2.学位申请人员应于正式答辩后3天内,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如实填报、核对和确认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照学院规定时间(一般为正式答辩后3天左右)将打印的“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本人签字)送交教学办。详细情况参考《学生用户录入信息时几点注意事项》。
3.学院成立由研究生教学主管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各学科负责人组成的答辩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院(部)的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依照《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相关规定执行,并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学位办公室复核备案。
五、学位论文存档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 5号)和山东省学位办《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鲁学位 [2014] 11号)精神,今后所有学位论文电子版都将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学位办和省学位办抽检论文,是按照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抽检。学位论文应按照学位论文书写规范制作,学院在答辩后委派专人专门审查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格式是否规范,审查合格后方可存档。存档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最终版本格式应一致。
学院格式审核要特别注意:(1)电子版应包含封皮;(2)封皮上的内容是否按照模板格式填写,保密论文封皮上的密级是否与审批统一;(3)《关于学位论文的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在纸质版论文中应由作者和导师签名,再扫描制作成存档电子版论文;还要关注图表和排版格式等。学院在6月15日前,将电子版论文按照如下格式送交档案馆存档,并履行交接手续:当前学期所有获学位人员和通过答辩准予毕业人员的电子版论文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下(以院(部)命名),并附清单(包含序号、学号、姓名、学科专业、导师、是否保密论文、特殊情况等信息,经办人签字、学院公章)。电子版论文命名方式:学号姓名.pdf,如有保密论文:学号姓名(保密3年).pdf。档案馆联系电话:0532-86981692。特殊情况说明:通过答辩准予毕业但不授予学位的人员(不包括缓授学位人员),其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也应存档。
六、优秀学位论文预评审
在学位审核工作中,学院应开展优秀学位论文的预评审工作,组织各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内容、评议意见和答辩情况预选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并备案。
(以上所需表格可从http://gs.upc.edu.cn/研究生学位/表格下载栏下载)
信控教学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项目 | 主要内容 | 时间安排 | 责任人 | |
资格审查 |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 课程成绩单、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名单、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及《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答辩资格审查表》。 | 4月2日前 | 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 |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 《中国石油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专家推荐书、课程成绩单、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及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等材料。 | |||
学历硕士、工程硕士、高校教师 | 课程成绩单、在学期间取得的成果,学位论文等;工程硕士和高校教师还需填写提交相应表格。 | |||
论文评审
| 隐名博士学位论文 | 隐名送审7份。其中校外6份,校内1份。 | 4月15日 至 5月15日 | 公开评审论文由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隐名评审论文由学位办公室负责 |
隐名硕士学位论文 | 隐名送审3份。其中校外2份,校内1份。 | |||
公开博士学位论文 | 送审7份。 | |||
公开硕士学位论文 | 学历硕士、工程硕士送审2份;同等学力和高校教师人员送审3份。 | |||
论文学术规范检测 | 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 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引言至参考文献)。 | 4月15日 至 5月15日 | 学位办公室 |
论文答辩 | 博士 | 答辩委员会由5或7人组成,组成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后报学位办公室复核。 | 6月5日前 | 学位办公室、院(部)答辩领导小组 |
硕士 | 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组成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后报学位办公室复核。 | |||
材料整理 | 学位论文 | 硕士上交2份学位论文;博士上交3份学位论文、1份详细摘要;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 | 答辩完3天内 | 研究生 |
评审与答辩材料 | 按《答辩秘书须知》整理。 | 答辩完3天内 | 答辩秘书 |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审批学位 | 按照学位审批的有关规定审核学位论文、审批材料以及答辩环节。 | 6月10日前 | 学位分委员会、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 |
材料报送 | 院(部)留存归档材料 | 学位论文一式2份、详细摘要一式1份, 开题材料一式1份。 | 6月12日前 | 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 |
报送学位办材料 | 硕士审批材料1份;博士审批材料1份,博士学位论文一式1份;《CNKI授权书》;电子版学位论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