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 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财办行〔2014〕90 号)要求和《教育部直 属高校直属单位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 位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教财厅〔2014〕26 号)规定,结合学 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规范会议举办报批程序, 控制差旅费和会议费支出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修订差旅费报销条款
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中石大东发〔2014〕4 号)中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一)出差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 交通费内包干,不再另外报销专线客车(轨道车)、出租车费用。
(二)出差乘坐火车,符合条件而未购买卧铺票的,取消按 实际硬座票价 80%的补助。
出差人员乘坐全列软席列车,乘车时间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时段内超过6小时,或者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
(三)出差期间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符合以下 三种情况可以据实报销差旅费。
1.受邀参加各类会议,凭邀请方负担住宿费的有效证明;
2.与其他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合作,凭合作方负担住宿费的有 效证明;
3.赴野外调研、地质勘探调查、实习实践等,住在帐篷、农 户、厂矿、农场、学生宿舍或去北京出差住在自己家里等不能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提供住宿情况说明,经二级单位负责人批准。
(四)根据工作需要,由青岛去东营或由东营去青岛出差,经二级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据实报销往返交通费。
(五)适当提高学生实习实践的伙食补助,每人每天补助标准实行8—14元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习所在区域确定并报财务处备案后执行。在黄岛区实习,不发放伙食补助,规定中午不能回校就餐的,按每人每天4元发放误餐费。
二、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
(一)我方承办或举办会议,均须先填写《中国石油大学会 议审批单》(见附件),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如下:
1.承办三类会议,须纳入学校年度会议计划,且应有委托方提供经批准的会议计划,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
2.承办或举办四类会议,应先追加会议计划,由分管校领导
审批。会议类型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答辩会、论证会等。
(二)会议规模与会期: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会期不超过2天,报到和离会时间不超过2天;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会期不超过天,报到和离会时间不超过1天。对举办教学、科研类的学术性评审或评估会议,会议天数和人数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严确定。
(三)会议费定额:三、四类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450元(住宿费240元、伙食费130元、其他费用80元)。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四)我方举办的会议,原则上应要求参会人员住宿费自理并适当收取会务费。
(五)会议结束应及时结账,会议费报销须提供《中国石油大学会议审批单》、有关报告、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发票及原始明细单据。
(六)实行会议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 2 月底前将上年度会议情况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
三、附则
本通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会议审批单样式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4 年 12 月 8 日
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会议审批单
申请单位 | | 会议经费 来源 | 1 教学,2 科研,3 行政, 4 委托方承担 | ||||||
会议名称 | | ||||||||
会议内容 | | ||||||||
会议地点 | | ||||||||
会议时间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
课题负责人 | 课题号: | | | | | | | ||
审批 | | | | | | | | | |
(科研会议用) | | | | | | 年 | 月 | 日 | |
二级单位负 责人审批 | 年 | 月 | 日 | ||||||
学校审批 | 年 | 月 | 日 | ||||||
注:属承办的三类会议,附委托方提供经批准的会议计划。
财务处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