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行政【2016】8号--关于本科生夏季小学期外出请假的管理办法

作者:发布者:魏晓媛发布时间:2016-07-15浏览次数:329

 

关于本科生夏季小学期外出请假的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夏季小学期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效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1.学院各专业年级的所有学生严格按照夏季小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参加相应的教学活动,不得无故缺勤和旷课。

2.学生因参加由国内外著名企业和研究院所组织的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短期实习,而不能参加校内实践课程学习者,需得到任课教师和学院的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实习结束后在开学后一周内提交实习总结报告,经任课教师批阅给出分数后可冲抵所耽误校内实习类实践课程的学分。所耽误的其他实践类课程需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补修,具体补修细节与任课教师商量确定。

3.学生因参加国内985高校组织研究生夏令营活动,而不能参加校内实践课程学习者,需得到任课教师和学院的批准后方可外出。所耽误的实践教学环节课程需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补修,具体补修细节与任课教师商量确定。

4.补修所产生的教学工作量参照正常实践教学工作当量计算方法执行,当补修人数在10人及以下时班级系数为1/3,补修人数大于10人小于或等于20人时班级系数为2/3,补修人数大于20人时班级计算系数为1。补修所产生教学工作当量计入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

5.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6628    

 

 

 

 

 

 

主题词:小学期  请假  管理办法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606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