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行政【2018】18号--学术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作者:魏晓媛发布者:魏晓媛发布时间:2018-11-13浏览次数:1185


信控院发[2018]18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学术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凝练学科方向,建设高水平学术团队与科研平台;逐步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和高效的创新活力;培养学术带头人,提升学科水平和影响力;将学院发展规划中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应的学术团队,顺利实现学院的发展目标,对本文件进行修订完善

第二条  坚持“自愿组合、公平竞争、动态管理、择优扶强”的原则,提升学院的学科水平与国内外影响力。

第三条  学院拟建设10左右的学术团队。本次新组建35支学术团队,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对新组建的学术团队进行评定与考核。

第四条  原则上,根据学院学术团队的运行情况,该办法每四年进行一次修改与调整。



第二章  学术团队工作职责

第五条  培育和引进学科带头人。提升青年教师学术水平,培育国家级、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基于团队条件,引进学科带头人。

第六条  培养学术人才。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培养高水平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兼顾优秀本科生的培养。

第七条  开展学术研究。以高水平科研项目为依托,致力于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三个学科的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建设高水平学科科研平台,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

第八条  从事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面向石油石化行业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工作。



第三章  学术团队申报条件

第九条  团队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4人,且年龄、职称和学缘结构合理。团队负责人应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担任。团队负责人须为人正派、治学严谨、思维活跃,富有创新精神与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为鼓励吸收青年教师参与学术研究,原则上团队组建时应至少有一位30岁左右的青年教师。

第十条团队需围绕明确、稳定、前沿的研究领域,确定2-3个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并制定相应的研究计划和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  学院每位教师只能申请加入一支学术团队,但在团队运行期间可以申请进入、退出团队,或调转其它团队。教师提交的进出团队申请由学院团队考核委员会在年终考核时一并处理。



第四章  学术团队申报程序

第十二条  酝酿组建团队。自由组建学术团队,确定团队名称、研究方向、团队成员,设计管理框架并制定研究计划。

第十三条  提出建设申请。填写并递交《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学术团队申报书》。

第十四条  确定入选团队。组建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学术团队建设评审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拟扶持团队。团队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学院领导和校外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

第十五条  公示团队名单。公示期为7天,如对选拔程序与公示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授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对复议申请做出最终裁定。



第五章  学术团队管理

第十六条  学术团队服从学院关于学术团队建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学院定期组织的评估、检查与考核,并享有学院给予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第十七条  学术团队获准成立后,学院以“学术交流、项目申报、项目研究、成果推介与报奖等”形式提供每年35万元团队启动与扶持经费(实报实销),该经费不得作为劳务费和奖励等。

第十八条  学术团队获准成立后,可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研究所”或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研究中心”的名义开展各项学术活动。

第十九条  团队考核期以年为单位,考核期内成员未经变动的,定期考核时以团队申报书中的成员名单为准。考核期内团队成员如有变动,需在考核年度春季学期第一周内向学院办公室提交团队人员调整表,此表一式两份,学院科研秘书和团队负责人各存一份。如未能及时提交人员调整表,定期考核时仍以原团队成员名单为准。

第二十条  中途加入团队的成员按照团队考核方式进行考核,中途退出团队的成员根据个人实际去向执行相应的个人考核、团队考核。

第二十一条  学院定期组织学术团队之间的经验交流会与学术报告会,促进学术团队发展。



第六章 学术团队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团队发起人成为团队临时负责人,须得到全体团队成员的签名支持。

第二十三条  团队临时负责人起草团队内部管理制度,该制度必须得到全体成员的一致同意(无记名投票方式)。这样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团队获得审批通过的必要条件之一。内部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1)团队经费的筹集;(2)团队经费的使用;(3)团队成果的分享;(4)团队内部的组织分工;(5)团队内部的绩效评价办法。

第二十四条  团队通过启动评估后,团队临时负责人即可成为正式负责人,可以负责人身份对外开展学术活动。



第七章  学术团队考核办法

第二十五条  团队学术成果的量化指标另行制定,学术成果的量化依据暂定为《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教师年度岗位考核与岗位津贴发放办法》,待学校新的考核政策出台后再行修订,团队学术成果以现行个人考核指标的简单叠加为最低要求。

第二十六条  团队学术成果考核内容如下

1、论文专著: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期刊与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

2、国内外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授权数。

3、科研获奖与社会荣誉: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得各种社会声誉、科研成果的社会贡献度。

4、承担并完成科研项目情况:各类纵向、横向科研项目。

5、学术交流:(1)团队成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2)学术团队承办国内外学术会议。承办学术会议时,承办方须出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字样,且办会地点在黄岛校区。

6、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生培养质量表现在团队所培养的研究生毕业论文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资格、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国家级优秀学位论文提名、国家级优秀学位论文等。

7、学科建设与科研平台建设:争取到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与特色学科。争取到国家级、省部级各级各类人才建设工程;争取到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中心、创新团队等科研平台。争取到青岛市、东营市、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科研平台建设与人才建设项目。

8、人才引进:优秀归国科研人员的引进、校外专家学者的引进。

9、经济效益:团队成果产生的经济效益、团队成果的市场前景。

10、学术团队成员指导的研究生,在上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出版的学术专著,第一作者单位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可以算作学术团队成果。



第二十七条  不合格团队的认定

  1. 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没有达到团队考核最低要求的团队。

  2. 年度考核中存在明显的弄虚作假现象且性质恶劣的团队。或者学术团队成员(包括团队培养的研究生)因学术不端行为对学院造成恶劣影响的团队。

  3.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891





Line 2题词:学术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Line 3:院属各单位

Line 4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89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