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控院发[2018]19号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团队的建设是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质量工程有关规定,提高我院教师队伍的教学素质和教学能力,学院实施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团队是以资源共享(精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群)为建设平台,实行教学团队负责人负责制的教学研究组织。各教学单位可根据专业发展和课程建设实际情况申报组建。
第三条 教学团队作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组织,其目的在于以课程群建设为切入点,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落实“质量工程”,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课程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育创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课程建设的领先水平;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三)负责课程体系优化、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负责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试的改革;
(四)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第五条 教学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教学团队设置团队负责人1名,骨干教师不少于3人。
(二)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梯队建设等方面应具备良好的基础和明确的思路与规划;在开展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成效显著。
(三)教学团队要求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老中青搭配合理、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六条 每门课程只能属于一个教学团队,每个团队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团队,每位教师只能参与一个团队。
第七条 教学团队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八条 教学团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教学团队申请表》(见附件),由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四章 教学团队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第九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教学团队建设发展的长期目标、近期目标(即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方案的实施,负责建设经费的支配。
第十条 带领团队成员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负责组织团队的教学研讨活动,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
第十一条 带领团队成员从事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项目和奖励的申报、教学研究论文的撰写和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等工作。
第十二条 创造优良环境、构建合理的教学梯队,对团队中青年教师的成长给予培养和指导,促进教学团队成员的全面发展。
第五章 教学团队管理
第十三条 团队建设期为四年。建设期内学院每年为各教学团队提供3~5万元的经费支持,用于该团队参加教学会议、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教材出版、教学论文发表和培养青年教师等工作。每年12月份审核合格者,拨付下学年支持经费。建设期满后学院不再进行经费支持。
第十四条 按照学院教学工作的任期目标和各教学团队实际情况,学院为各教学团队下达建设期内应完成的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教改项目、优秀教材和教学成果奖励以及核心教学研究论文等量化指标。各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将这些量化指标纳入团队建设期目标并分解到年度计划中。
第十五条 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对教学团队进行监督和管理。教学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在建设期内不进行更换,若出现负责人岗位变动等情况,由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更换团队负责人或中止对该教学团队的支持。
第十六条 每年12月份,教学团队提交《教学团队年度总结》,包括一年来的教学团队建设总结、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计划和学院提供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内容。
第十七条 学院优先资助教学团队成员申报的各类教学改革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第十八条 学院定期组织教学团队之间的经验交流会,促进教学团队发展。
第六章教学团队考核办法
第十九条 团队考核期以年为单位,考核期内成员未经变动的,定期考核时以团队申报书中的成员名单为准。考核期内团队成员如有变动,需在考核年度春季学期第一周内向学院办公室提交团队人员调整表,此表一式两份,学院教学秘书和团队负责人各存一份。如未能及时提交人员调整表,定期考核时仍以原团队成员名单为准。
第二十条 中途加入团队的成员按照团队考核方式进行考核,中途退出团队的成员根据个人实际去向执行相应的个人考核、团队考核。
第二十一条 教学团队成果考核的量化指标以教学团队建设申报书中量化考核指标为最低要求,教学团队建设申报书中量化考核指标不少于《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教师年度岗位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文件中个人考核指标的简单叠加。待学校新的考核政策出台后再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教学团队成果考核内容如下:
1.论文专著: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期刊与会议上发表的教学论文和公开出版的校级及以上各类规划教材。
2.教学研究获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或优秀教学团队。
3.承担并完成教学项目情况: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校级重点教改项目。
4.承担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精品在线开放课、国家级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
5.参加或者举办教学会议:(1)团队成员参加省级以上学会举办的国内外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教学类会议;(2)教学团队承办省级以上学会举办的国内外教学类学术会议。承办会议时承办方须出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字样,且办会地点在青岛市。
6.人才引进:引进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学团队等高层次人才及团队。
7.人才培养:指导大学生科技活动获省级以上奖励、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指导本研一体化试点班、拔尖班、卓越班或理科实验班学生。
第二十三条 不合格团队的认定
1.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没有达到团队考核最低要求的团队。
2.年度考核中存在明显的弄虚作假现象且性质恶劣的团队。
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六七章 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日
主题词: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发:院属各单位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