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行政【2018】21号--“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

作者:发布者:魏晓媛发布时间:2018-11-13浏览次数:437


信控院发[2018]21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



为使我院优秀青年教师更快地向高层次人才计划攀升,我院将开展“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一年申报一次,每次最多两人。

一、申报条件

年龄在 38 周岁以下的我院在岗教师,有潜力入选国家杰青、长江学者、教育部新世纪、国家优秀青年、山东省杰青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者,且满足以下所列条件三项者:

1.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课题;

2. 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领域 T1 及以上科研论文 3 篇,或 T2 及以上科研论文 4 篇,或 T3 及以上科研论文 6 篇(其中 T2 及以上科研论文不少于 2 篇) ,或发表本专业领域 T3 及以上科研论文 3 篇。

3. 获得省部级奖励且一等奖排名前三名、二等奖排名前两名、三等奖排名为首位、国家级奖励排名在前五名者,或获得省优秀博士论文及以上称号者;

4.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2 项,并有一项专利已经转化实施。

二、 待遇条件

1. 支持期内奖励性绩效工资上浮一级;

2. 支持期内仅需完成学校要求本人所聘岗位需要的基本授课学时,对学院年度岗位考核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不做要求;

3. 优先保证研究生招生的优质生源;

4. 支持入选者到国内外前沿学术机构访问或进修 1~2 年,期间保持岗位津贴的全额发放。

三、考核标准与考核结果

入选支持计划者与学院签署协议书,协议期为 4 年,两年后教授委员会组织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协议且恢复原岗位,四年协议期满后教授委员会统一组织答辩、进行考核,需完成以下所列指标之一:

1.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课题等国家级重点项目,或入选国家杰青、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省杰出青年等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

2.以第一作者发表发表本专业领域 T1 及以上科研论文 4 篇,或 T2 及以上科研论文 5 篇,或 T3 及以上科研论文 8 篇(其中 T2 论文不少于 2篇),或 T3及以上科研论文4篇,或者发表 ESI 高被引论文或 ESI 热点论文 1 篇。

3.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且省部级二等奖排名为第一,省部级一等奖排名为前两名,国家奖排名无要求;

支持期满未达到上述成果要求者,将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对其进行成果评议,确定考核结果是否合格。考核合格者,兑现个人待遇条件。考核不合格者,终止支持。获得支持的人员无论合格与否,至少需要继续在我院工作四年。

四、申报程序

1. 个人提出申请,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情况一览表,根据学院通知提交。

2. 学院审核申报人材料,由教授委员会组织评议,评审结果在全院公示后确定人选。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891





Line 2题词:优秀青年人才  支持计划

Line 4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89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