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发布者:田甜发布时间:2016-01-25浏览次数:568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与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相符合的选拔方式,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我院“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报名及申请材料

 1、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须在我校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博士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2)硕士学历学位材料: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②已经获得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③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3)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近五年)证书及复印件。

4)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5)已有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学位论文。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

8)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2、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简章,由研究生院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学院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本学院的具体要求,导师对所报考生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学院考核人员名单。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考核

(一)考核办法

 1通过学校和学院资格审核且获得导师确认者方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考核录取。同一导师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导师名额上限,导师不同意接收的学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2、学院成立至少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该小组包含申请人选择的导师。

 3、考核采取无记名赋分制,由考核工作小组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定量评价,并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由我校和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

2、外语考核

由学院组织,按百分制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读,以及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1)听力测试。

(2)英语自我介绍。

(3)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文献阅读理解与翻译。

3、专业基础素质考核

由学院组织,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为基础,考核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由考生在每门考试科目考题中任抽一题进行回答,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回答情况评定每门考试科目成绩,每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4、创新能力考核

由学院组织,考核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创新能力等。 考生提交包括硕士课题研究工作详细介绍、科研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设想的纸质版报告,并回答专家问题,考核工作小组对其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计算

最终成绩   =外语考核成绩×0.2+专业基础素质考核总分/考试科目门数)×0.3 +创新能力考核成绩×0.5

四、录取

1、学院根据最终成绩排序结果及录取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公示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监督机制

1、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监督小组,如果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异议,可向监督小组反应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