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发布者:曾菲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567

本科各年级:

根据学校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学院本科各年级评选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二、评选名额

年级

名额

2020

2

2021

3

2022

3

合计

8

三、奖励标准

8000/人。

四、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级及以上),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评选程序

1.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为主要成员的学院评议小组。辅导员、班主任为年级(专业/班级)评议小组的负责人,参与并指导年级、专业、班级做好参评学生的人选推荐工作。班级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由团支部书记和学生代表(1-3人)组成的评议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班级参评学生的人选推荐工作。学院各年级团总支做好人选推荐的监督工作。

2.学生根据自身条件与本年级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向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排序后报送至年级评议小组。

3.年级评议小组根据班级评议小组人选推荐情况结合本年级分配名额及综合测评结果,每专业推选不超过2人进入年级联评。

4.年级联评由年级评议小组负责人组织开展,答辩评委由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主要学生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构成。

六、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违反评选要求,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国家奖助学金。

七、时间要求

各年级在101212:00前完成本年级国家奖学金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上报学院评议小组。学院评议小组按学校有关要求完成结果上报和材料提交。

八、名单公示及异议处理

年级评选结果要在年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学院审定通过评选名单后,将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院评议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1010